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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因女友被批评 纠集他人打伤老师被判刑

2007-10-26 21:28:41   网络转摘

  一名高二的在校男生姚某因嫌班主任老师对其女友批评太重,竟产生报复心理,纠集他人将老师打伤。9月7日,邹城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年。

  一审法院查明,姚某(男)与李某(女)是邹城市某高中二年级的同班同学。二人学习成绩一般,但恋爱一年有余。二人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学校纪律,而且也给其所在的班级管理带来不良影响,为此,二人没少受到班主任老师的批评教育,但仍我行我素。

  今年4月9日,班主任老师像往常一样把李某叫到办公室,对她不好好学习却过早恋爱的行为再次进行批评教育。由于批评得比较严厉,李某一时难以接受,便将班主任批评她的内容告诉了男朋友姚某,姚某遂对班主任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心理。次日晚10时许,姚某纠集他人尾随下班回家的班主任老师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受伤。经法医鉴定,姚某的班主任老师左肩胛骨被钝性物体打成骨折,属轻伤;右胸部第九肋骨骨折,为轻微伤;头、躯干、肢体损伤,属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姚某纠集他人,殴打被害人身体,致被害人轻伤、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鉴于被告人作案时未满18周岁,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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