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黑龙江)刘克华
黄信与姜志峰是从小的光腚娃娃,在童年的交往中,两个人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长大后,姜志峰成为东宁县某边贸公司的一名正式员工,并经过10几年的奋斗,经营起了一家自己的烤肉店。但这时的黄信却由于初中毕业一直没找到工作在家待业。姜志峰看着好朋友天天无所事事,想起了小时候黄信曾多次周济自己的事,便支助黄信一万元钱,与朋友合开了一家小吃部。
1997年10月的一天,姜志峰骑车带着女友罗梅到黄信的小吃部玩,直到晚上10点,才带着女友回家。当车子骑到一座小桥时,迎面跑过来几个十六七岁的半大小伙子,本来就天黑路窄,姜志峰一个躲闪不及,与其中一个年轻人撞到一起,于是与这个小伙子发生了冲突。一看自己的伙伴跟人家打起来,一同来的几个小伙子就一起冲了上来。姜志峰看对方人多,自己不是对手,就急忙挣脱开,骑上自行车往相距百十米远的宿舍跑去,到了宿舍,气昏了头的姜志峰拿起西瓜刀,又转身朝小桥冲去……
第二天当姜志峰得知他把别人打成头部颅内血肿、昏迷不醒时,他害怕了,于是当天便与女友罗梅匆忙地离开了东宁。后来,被打伤的少年汪栋梁不治身亡。
一听好友出了这么大的事,急得黄信直拍大腿,“志峰啊,你怎么这么糊涂!”但茫茫人海上哪里找自己的好友啊。虽然黄信为好友的事非常着急,但由于没人知道姜志峰的去处,黄信是干着急使不上劲。过春节的时候,姜志峰从山东给黄信打来电话,一听是好朋友,黄信喜出望外。“志峰,回来自首吧,争取政府的宽大处理。” 但深怕牢狱之灾的姜志峰,任凭好友说破嘴皮子也不想回去蹲监狱。
撂下电话,好朋友从小到大跟自己的一幕幕,如过往烟云,让黄信寝食难安。“不行,不能看着好友过着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我得去找他,劝好朋友自首,争取政府的宽大”。想到这,黄信再也坐不住了,连春节都没过好,就到了山东。但这一刻的姜志峰已不知去向,急得黄信直拍大腿,他恨自己没能说服好友,让他从今往后过着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
回来以后,黄信出于对好友负责的态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对姜志峰这种情况的法律量刑进行了咨询,得知:量刑最多也就是三五年,当然前提是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心里有了数后,黄信等待姜志峰再次来电话,他想把自己咨询的情况告诉好朋友,让他慎重考虑,如果主动自首,或许会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但黄信一直未得到好友的来电。
有一年三十,黄信家里的电话急促地响了起来,他条件反射般地脱口而出:“或许是志峰。”当下便三步并做两步冲到电话旁时,可电话里传来“嘟嘟”的声音。顿时黄信像傻了一般愣在那里,半天才想起看一下来电显示,区号是0411.经过咨询,黄信得知这是大连的区号,于是他不动声色地记了下来,决定偷偷去趟大连,寻找姜志峰。来到大连经过几天寻找,他终于找到电话号码显示的号是在大连市长海县的一个公用电话亭。于是他开始每天以电话亭为中心地毯似寻找,一条街一条街的找,直到自己身上的钱全花光,依然没有找到姜志峰。带着希望而去的黄信,最后带着失望而回。
其实姜志峰和罗梅真在长海县,只是两个人没在县城里住,而是在一个叫大长山的岛上住。原来姜志峰和罗梅离开山东后,辗转几地,最后来到了大长山岛。之所以选择这,一个是大长山岛偏僻,跟外界来往少,二是常年在海上作业,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随着日子的推移,姜志峰不但在海上干惯了打鱼的工作,而且渐渐适应了这种生活。随着日子的稳定,姜志峰与罗梅在这安了家,过起了衣食无忧的夫妻生活,他们的女儿也在2000年呱呱坠地。
转眼到了2005年11月末,这天正在店里做生意的黄信突然接到姜志峰姐姐的电话,说姜志峰被东宁公安抓回来了。他连忙打车到看守所,去看望分别9年的好友。好友相见,不论是黄信还是姜志峰,眼泪都像断线的珍珠往下流。听完姜志峰这些年的经历,黄信问姜志峰自己还有什么事需要交代的。姜志峰长叹一声,“如果有可能你帮我照顾一下女儿,让罗梅改嫁吧,她跟我吃了太多的苦。”一听这话,黄信也哭了。“志峰,你就放心吧,你女儿就是我女儿。”看着好朋友一脸真诚,姜志峰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姜志峰的案件事实非常简单,他也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很快这起故意伤害案就走完了侦查程序,于2005年12月20日,由东宁县检察院向东宁县法院提起了公诉。同时,受害人的父亲汪孝辰也向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依法严惩被告人姜志峰,并赔偿各项损失计10万元。
东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霞接到这起案件后,马上到东宁县看守所向被告人姜志峰送达起诉书。当李霞讯问姜志峰,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汪孝辰的赔偿诉求的态度时,姜志峰低下了头,说自己逃亡8年中,都是靠打工维持一家三口的生活,常常捉襟见肘,根本拿不出钱来赔偿。李霞问其能否找父母或兄弟姐妹帮忙借借。姜志峰说家中父母全靠老父亲每月几百元的退休金生活,根本没有能力替他垫付。兄弟姐妹也都不富裕。这事传到黄信耳中,他深感问题的严重,于是他开始四处为姜志峰而求人借钱,但面对10万元之巨,被求的朋友们都有点犹豫。看看离开庭的日子越来越近,黄信最终无奈地只好以自己的店做抵押才算借来了三万元钱。
2006年1月13日,汪孝辰来到东宁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李霞的办公室,把自己多年来丧子之痛的苦楚一股脑倒了出来,要求法官必须让被告人把钱赔上;如果不赔,应判被告人死刑,一命赔一命,否则,他要上访。
正当汪孝辰情绪激动地与李霞叙说时,黄信走了进来。本来他是向李霞汇报自己只借了3万元,不知行不行?但一看见汪孝辰如此激动,他当时傻了,想好的话一句也说不出来。直到李霞问他,他才不好意思地说自己为好友只借到了3万元钱,希望汪老伯能网开一面。
“网开一面?!如果是你的儿子被打死你会这么说吗?”
看着情绪激动的汪孝辰,黄信没支声,悄然地坐了下来,任凭老人说。渐渐地老人情绪稳定了,这时李霞开了口:“其实于情于理,你老人家要求都不过分,但姜志峰也确实无力偿还啊!”
看看老人没再像刚才那么激动,黄信给老人讲了姜志峰的过去和自己与他的交往,渐渐地老人对姜志峰竟有了一丝同情。这时李霞再次不失时机地说:“按说案件与黄信没有关系,但他愿意拿出3万元钱,也说明姜志峰的人品。”话说到这,老人陷入了沉思……
2006年1月22日。距离中国传统节日———春节还差七天,是农历小年的日子,东宁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组织了第二次开庭审理。当法官李霞再次当庭询问汪孝辰,姜志峰的朋友黄信愿意出3万元赔偿,他是否认可时,令观看庭审群众感动的一幕出现了:
只见汪孝辰说:“我不为了要多少钱,只是生你的气,把我儿子打了,连看也不看,一分钱也不赔偿,从我心里来说接受不了,是不行的。但你的家境也不太好,既然这钱是你的朋友黄信借给你的,我希望你别坑了你的朋友就行。给我3万元,别的赔偿款我也不要了。”然后汪孝辰转身面对法官李霞,说:“听姜志峰的朋友黄信说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