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我要留言

用户登录 | 新用户注册 | 忘记密码了

 

菜单载入中。。。

 
 您现在的位置: 福清海口中学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江苏严肃招生纪律 高招违规学校将追究领导责任

2008-8-28 19:48:05   网络转摘

  为保证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稳定,江苏省教育考试部门日前重申招生纪律,对严重违反招生规定、引发群体性不安定事件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记者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江苏各高校须严格遵守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定,做到“五不准”。即不准超计划招生,必须执行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的招生计划数;不准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后,才可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准以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生源,必须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招生宣传;不准抢夺他校生源和已录取他校的考生,必须依据考生志愿组织录取工作;不准组织没有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提前报到入学,并提前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此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一定要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的信息为准,不要相信小道消息,要走统一录取的正规道路,不要走歪门邪道,有问题可向招生部门咨询,不要轻信招生中介。

新华网

 

 

  • 上一篇资讯:
  •  

  • 下一篇资讯: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校长室:85562109 副校长:85562903(俞) 85562909(吴) 85556186(郑) 办公室:85567234 教务处:85562091 总务处:85562061 政治处:85562051 团委:85562803
    © 2006 福清海口中学 TEL:85564800『网络中心』E-mail:fqhkzx@126.com 地址:福建省福清海口镇海口村后井161号 邮编:350313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闽ICP备05007072号 站长:银戒指 载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