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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发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标准

2008-8-28 19:48:04   网络转摘

  8月20日,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从9月1日起施行。今后,我省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设适度规模的农村中小学校,把完全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

  根据人口分布和人口出生率等综合因素,我省人口比较密集的平原地区,原则上每0.5万人左右设一所完全小学,每2万~3万人设一所初中;平原地区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2公里(不含寄宿制学校),山区和边远农村可适当保留部分教学点;小学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初中生均用地面积不低于26平方米;完全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下,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下;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生均教学光盘不低于2碟,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生均教学光盘不低于1碟。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电子阅览室、电子备课室;小学要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初中有300米以上环形跑道。

  我省对农村中小学师资也制定了标准,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要达99%以上,高学历教师比率不低于6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8%以上,高学历教师比率不低于30%。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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