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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评估指标有些啥
2004年8月,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修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确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7项一级指标(即: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和特色项目;
19项二级指标(即:学校定位、办学思路、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主讲教师、教学基本设施、教学经费、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管理队伍、质量控制、教师风范、学习风气、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思想道德修养、体育、社会声誉、就业);
44个主要观测点。
本科教学评估结论有几种
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种。其标准如下:
优秀:A≥15,C≤3,(其中重要项目A≥9,C≤1),D=0,特色鲜明。
良好:A+B≥15,(其中重要项目A+B≥9,D=0),D≤1;有特色项目。
合格:D≤3,(其中重要项目D≤1)。
评估方案二级指标共19项,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广州日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