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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贫困学生寄宿补助提高 小学生每年500元

2007-12-23 20:13:31   网络转摘

  农村贫困娃的寄宿生活费补助标准要提高了。从省教育厅获悉,财政部、教育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其中新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特别引人注目。

  与以往每天补助费1元相比,调整后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具体为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这样贫困寄宿的小学生每年的补助费用就达到500元,初中生达到750元。

  据了解,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由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这一系列新政策,省教育厅财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目前正在积极落实。

  除此以外,包括我省在内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也有所提高,小学提高到150元,初中提高到250元(县镇标准相应达到180元和28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测算单价标准每平方米由300元提高到400元。

  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中央财政还将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同时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继国家课程的教科书于2007年秋季开始免费后,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地方课程的教科书也将免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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